以下几种状况可作为增加
子女抚养费用的合法理由:
1、当前的
抚养费用额已经无法满足现居住地子女的必要生活开支和教育支出,即存在明显的资金缺口;
2、由于疾病或者学业原因,子女实际所需花费已经超出了先前约
定金额所能承受的范围;
3、依据现行法律
法规,还有其他一些可能导致子女抚养费用发生变动的特殊情况。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
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