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当事人因涉嫌
帮信罪被
批准逮捕之后,如若经过公检法三方深入调查,找到确凿的
证据印证嫌疑人的
犯罪事实,这便需要将案件转交给当地人
民法院进行宣判;
反之,如果
拘留的人并无
犯罪嫌疑,或者说即便犯下了犯罪但其性质极其轻微,无需承担
刑事责任,抑或是
涉嫌犯罪并且犯罪事实明确、证据确实充分,必须要追究刑事责任,然而面临的
刑罚上限仅包括
有期徒刑以下的惩罚或者根本无需采取
逮捕措施的话,此人便不会面临定罪的指控。
关于“帮信罪”,
刑法规定其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于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有效管理。
众所周知,借助信息网络进行的各类
犯罪活动肯定严重破坏了那些稳定、健康、有序的信息网络环境。
这无疑严重侵犯了我们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高效管理秩序,而为了支持这些信息
网络犯罪活动所提供的种种协助行为同样严重违反了国家的正常管理秩序。
“帮信罪”的客观层面主要表现为,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各种技术支持,亦或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其他帮助手段,只要
情节严重即可构成犯罪。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