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父母届满六十周岁或者丧失了基本的自理能力,或者其子女具备独立的经济能力时,这些子女应当肩负起家庭
赡养的职责和义务。
赡养费即是指子女在经济层面上向年迈的父母提供他们所必须的生活费用,以此来实现他们对于赡养责任的承担,提供给他们必要的经济辅助,以及给予他们在物质方面必要的援助。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
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
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
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