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所关心的问题,以下是我的专业回答,请您参照执行:若在固定的还款期限内未能筹集到足够资金进行全额还款,那么客户可选择使用
信用卡最低还款额进行偿付。
通过此种方法,客户每个周期只需归还给账单上欠款的百分之十左右(这一比例约占累计未还消费交易本金的一小部分;
同时包括透支取现金额;
也包含了所有费用、利息等;
而那些超过账户信用额度的欠款金额;
还有发卡机构规定的持卡人应当偿还的其他欠款金额及以往月份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合计)。
然而,由于采用了最低还款额还款,客户需要承担一定的利息费用,但与此同时,也能够避免不容忽视的高昂
滞纳金等相关款项的产生,而且仍然能避免
个人信息信用记录受到不良影响。
当客户在
债务截止日期后仍未实现全额还款且未选定最低还款额作为替代付款方式时,他们很有可能将面临来自银行的如下类似行动:首先,自商户消费当日起,银行将以消费金额为基础,逐日计算并收取利息,每日利息按万分之五的比率计算,而后每月计为复利。
其次,银行可能会频繁向客户致电或发送催缴通知。
再次,信用卡账户可能会被
银行冻结,如果欠款记录被反馈至中国人民银行的
个人征信系统,将会影响到持卡人的个人信用状况,使其难以申请住房
按揭贷款等。
《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