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帮信罪是否能够在两地同时展开
立案调查,得视具体情况来决定:首先,帮信罪的具体
管辖权主要有两部分:侦查
管辖以及
诉讼管辖。
其中,侦查管辖通常由
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行使,而诉讼管辖则是由作案地点所在的人
民法院承担责任。
其次,倘若身为人民检察院的执
法人员在进行诉讼活动时,发现了司法工作人员涉嫌运用职权实施
非法拘禁、逼供、严重影响司法公平性的犯罪行为,那么这样的案件也可以由人民检察院自行展开
立案侦查。
至于帮信罪的
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犯罪主体。
帮信罪的嫌疑人都必须达到法定年龄的限制,他们是一般的自然人,无论是否成年都可能面临指控;
2、主观过错。
此类案件的被告人必须是故意为之,即必须清楚明了自己正在为他人实施的信息
网络犯罪提供协助;
3、所侵害的权益。
帮信罪侵犯的核心利益是国家对于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
4、实际行动的内容。
客观上来说,帮信罪是通过向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服务,或者提供包括广告推广在内的各类资金运作帮助,以及支付结算等操作达到
情节严重程度的行为。
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其中特别提到了如果知道他人正运用信息网络进行
犯罪活动,却依然为
犯罪嫌疑人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关键性技术支持,甚至包括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全流程帮助的行为。
《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