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的友人实施了
信用卡诈骗犯罪,那么他将面临
刑事审判以及相应的判罚。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明确指出,信用卡诈骗罪与
盗窃罪存在以下几种情况时,即
构成信用卡诈骗犯罪,且需支付相应罚款:在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过程中,以
数额巨大或其他更为严重的情节出现时,那么其
刑罚将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而对于那些诈骗
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人士,其刑期将长达十年以上甚至是无期
徒刑,同样也需要支付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或
没收财产。
而这些情况具体包括使用
伪造的
信用卡、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取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的信用卡等;
此外还有恶意透支的行为,所谓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出规定的额度或规定的期限进行透支,并且在发卡银行
催收后仍未偿还的行为。
至于盗窃信用卡并加以使用的,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确定其罪行。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