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解除合同后能否主张优先受偿权,要根据优先受偿权性质和债权状态来定。合同解除了,结算和清理条款依然有效。要是优先受偿权属于法定担保物权,合同解除后对应的债权变成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请求权,且这些请求权是合法存在的,那担保物权就继续有效,就能主张优先受偿权。就像借款合同解除后,抵押权作为担保物权,还为返还借款或赔偿损失的债权提供担保。
2.如果优先受偿权是合同约定的,并且包含在清理条款里,同时债权明确存在,那就可以按照约定主张优先受偿权。
3.像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这种法定优先权,即便合同解除,只要承包人在法定行使期限内,就可以就工程价款主张优先受偿权。
4.要注意,主张优先受偿权的前提是债权存在,权利基础也没消灭。要是债权没了,或者优先受偿权没有合法依据,那就不能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