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犯罪辩护专题 > 发现新的犯罪中院是否可以发回重审

发现新的犯罪中院是否可以发回重审

刑事案件中,若发现并非程序性事项所引发的问题,则极有可能为主证证据存在瑕疵。在这种情况下,改判的可能性较高。同样地,二次审判的周期会与首次审判时的规定期限保持一致。所谓“发回重审”,简单说来即是将案件发还给原一审法院及检察院进行再次审理。即便如此,检察机关仍需履行其指控犯罪的职能,同样需参与到整个诉讼过程之中。
然而,在此情况下,检察官及其所在的合议庭成员均需重新任命以确保审判公正。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最新修订:2024-07-2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