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期
徒刑在
刑罚体系中属于介乎于
有期徒刑与
死刑之间的一类较为严重的刑罚手段。
基于其性质,无期徒刑主要是剥夺
犯罪分子终生自由的惩罚方式。
2、无期徒刑的刑期从
判决书确认之日开始计算,在此之前已经被长时间
拘留但未判决的这段时期不可以折算为刑期部分。
当无期徒刑被降为有期徒刑之后,罪犯将遵照新的刑期进行服刑,而原来已经拘留的日期,则不会被纳入到刑期中进行统计。
3、作为
刑法中的一项刑种,无期徒刑是由司法机构通过判决的形式来决定被判处者永久失去自由,并且必须在特定的地方接受监督监禁的严厉惩罚措施。
4、无论是
刑事处罚的法律规定,还是审判机关对
犯罪行为的理性判定都明确指出,无期徒刑属于绝对
宣告刑范畴。
这就是说,审判机关会依照刑罚准则的限度,清晰地指出应当施加给罪犯的无期徒刑刑罚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六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