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在
离婚处理完毕之后,
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承担孩子必需的生活费以及教育费用的部分乃至全部,具体负责的金额和时间长度将交由双方进行协商达成共识;若是在协商过程中无法取得统一意见,便须提交至相关法律机构进行裁决。
至于针对子女生活费与教育费的协议或者裁决,并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刻向其父母任意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裁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请求。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
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
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