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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案件多久不予追究

在涉及到治安案件的处理上,通常情况下六个月的时间内就会停止问责。
至于治安案件的处理周期,根据法律规定,则是一年时间。
同时,在追溯期限方面,也仅有六个月的时限。根据相关法令的规定,对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治安案件,若自实施行为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尚未被发现,那么将不会再对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进行追究。而对于其他行政违法行为,若在两年内未被发现,那么将不再给予行政处罚,除非法律另有特别规定。上述规定的期限,均是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开始计算;若违法行为存在连续或持续状态,则应从行为结束之日起算。关于犯罪追诉期限,具体如下: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之后,将不再予以追诉;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之后,将不再予以追诉;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之后,将不再予以追诉;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之后,将不再予以追诉;
5.若二十年后仍认为必须追诉的,需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最新修订: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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