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摩托车
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其惩罚性罚款金额的确定是基于驾驶员所触犯的特定
交规。倘若
机动车驾驶员有
违法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行为,根据相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规,将会面临
警告或20元至200元不等的高额罚款。在规定时限内
逾期未支付罚款的,每满一天按照罚款数额百分之三的比例额外增加
处罚金,但总额不得超过最初罚款的额度。此时,若缴纳人仍未能履行该项义务,将有权利通过申请
诉讼的方式,请求人
民法院采取
强制执行措施追缴欠款及附加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
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
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
简易程序;处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罚款、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适用一般程序。
第六十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
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