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公司经营专题 > 破产清算专题 > 公司破产后,银行贷款无力偿还,法人有连带责任吗?

公司破产后,银行贷款无力偿还,法人有连带责任吗?

在一般的情况下,若一家公司因破产而倒闭,法定代表人通常无需为其实施的债务承担法律义务和赔偿责任。这主要是由于公司作为具备独立法律人格的企业实体,拥有自己独特的、独立的财产权,并能够依法行使资产所有权以及其他相关权利。当公司裁决其所有财产来承担与其业务活动有关的债务时,法定代表人并不需要为此付出额外的代价。
然而,若是法定代表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违法言行或不当行为,他们仍需对此承担连带责任,面临相应的民事诉讼法律制裁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五条
公司义务及权益保护,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最新修订:2024-07-1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