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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撞到乱穿马路的行人怎么判责

电动车逆向行驶与横向穿越道路的行人发生撞击,通常情况下该事故的责任应归咎于电动车驾驶员。
然而,当行人在人行横道线上横过马路并且并无闯红灯证据时,行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而应当由机动车驾驶员负全责。若交通事故的损失乃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所致,则机动车车主将无需对此类损害进行赔偿。相反地,若行人偏离了人行横道线,但并无证据表明其存在闯红灯行为,那么机动车驾驶员将承担主要责任,行人则需承担次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新修订: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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