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治安管理专题 > 言语挑衅一方导致另一方动手谁的责任

言语挑衅一方导致另一方动手谁的责任

在发生肢体冲突中,任何一方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打架斗殴被视为违法行为,应当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处罚标准包括五日至十日拘留,并可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可能面临十日至十五日拘留,并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对于因挑衅引发的肢体冲突,同样需要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和裁决。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最新修订:2024-07-1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