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之行为所导致的结果,很可能会涉及到侵占罪这一
刑事犯罪的定义与范畴。
然而,从我国现行的
刑法法条中可以明确地看出,并没有
非法占有罪这样一个具体的
罪名存在。综观目前普遍通行于人们口中的非法占有罪,实际上在法律体系内,这个名词所对应的罪行,依法应当被归类为侵占罪。侵占罪,顾名思义,就是指那些将原本由自己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未经合法授权而擅自据为己有,且
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即
数额较大),同时又拒绝返还给原所有人的行为。对于此类行为,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应判处被告人两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罚金;若涉案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者,则应判处被告人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罚金。
此外,如果
行为人将他人
遗失物品或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涉案金额同样达到一定标准(即数额较大),并且拒绝向有关部门交出该等物品的话,那么也应该按照上述条款进行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