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事故后肇事者选择逃离现场,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并不必然承担
赔偿责任。具体情况需要视乎保险公司与
被保险人之间协商确定的保险
赔偿范畴而定。若涉及的为
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的话,那么根据相关条例规定,交强险将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对之进行
赔偿处理。
然而,若是商业保险的话,通常情况下
逃逸行为并不属于可保范围之内,因此保险公司将不会对此类事件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
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
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