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电动自行车者未佩戴头盔,在道路上被交警追逐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在此事件中可能负有相应责任。倘若能够提供明确的
证据表明交警在执行任务时未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对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进行
追责,从而引发事故的情况,交警便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头盔,亦称安全帽,是用于保护人们头部免遭坠落物或其他特定因素引起的伤害的护具装备。它主要由帽壳、帽衬、下颌带及其配件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九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