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犯罪所得利益罪
量刑标准的规定》依据法院最高裁定,对于触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利益罪的被告人,其
判刑标准应当参照以下指导原则进行:
1.由于案件情况的多样性,对被告人的
量刑起点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犯罪情节的程度和性质。针对不同情节类型,可在具体范围内依法确定量刑起点。具体而言:
(1)若罪犯情节一般,则量刑起点应在三个月到六个月的
拘役之间;
(2)倘若犯罪情节较为严重,那么量刑起点应当处在三年以上、四年以下
有期徒刑这一区间内。
2.在确定了量刑起点的基础上,还需逐案考虑其他与
犯罪构成有关的事实因素,以增加
刑罚量作为定罪依据,最终确立
基准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
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