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保险公司拒绝理赔之际,
被保险人有权采取如下合法方式进行维权:
首先,通过协商途径进行解决,尽可能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合理
赔偿方案;
其次,可选择向所在保险公司所归属的
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由于仲裁裁决具备较强的权威性,其执行力不容忽视;
最后,如前两种途径均未能妥善解决争议,被保险人还可依法向有
管辖权的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
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
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