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非法生产、
销售假药的行为,应依法给予严厉的行政制裁。这些措施包括对
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以及相应的
违法所得进行彻底的没收,同时由执法部门实施相应的
惩罚性赔偿,其罚款数额在违法生产、销售药品的货值金额的二倍至五倍之间进行合理调整。
此外,如果存在关于药品批准的文件或证书,应当予以撤销,并且有权责令这些企业停产、停业进行整顿。当情节特别恶劣时,将被剥夺《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
经营许可证》或者《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等重要证件。
值得注意的是,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无疑是威胁到公众身体健康的严
重犯罪。因此,相关法律赋予了法律主体执掌权,可以直接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同时,还可以处以销售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二倍以下的
罚金。
《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