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之中,我们可以找到“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一罪行的身影。此种
犯罪的情节往往呈现出严重程度参差不齐的态势,对应的
刑罚期限也会相应地产生差异。一般而言,当
行为人明确了解到他人正在使用信息网络进行罪恶勾当,但是依然为他们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时,若
情节严重,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惩罚,同时还需承担
罚金的责任。而如果情节特别恶劣,那么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