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抢劫罪中,其客体主要集中在对公有或私有财物的所有权上,这一点明确地侵害了他人对于此类财物的现实支配与控制权。
从犯罪分子公然实施抢夺之举的角度来看,他们无疑直接破坏了社会共同遵守的
公共秩序以及他人所享有的财产安全性。而这种行为显然具备着一种程度相当的社会危害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抢夺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