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抢劫的
犯罪行为,如果在实施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未能达到目的而终止,则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同时需要支付
罚金;若已造成实际损害,可能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仍然需要缴纳相应的罚金。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法律条款通常允许对未遂罪犯给予相较于既遂罪犯更为宽容的惩罚措施,即可以考虑减轻或免除其一部分
刑罚,但最终的
量刑仍需根据具体案情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十三条
【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
实行犯罪,由于
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
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1)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