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涉及到的案件资金流动高达十余万元,那么可能会面临较为严重的
刑事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相关规定,倘若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
犯罪活动,却依然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是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且
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还需承担
罚金的
处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涉案资金流动达到十余万元,很有可能被判定为情节严重,进而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