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对于涉嫌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案件,其
量刑标准将根据涉案情节的轻重程度进行相应调整。若
情节严重者,则可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
罚金。因此,在南宁市涉及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案件中,其严重程度将主要取决于具体案情的诸多因素,如
犯罪所得的金额大小、犯罪所带来的不良影响、
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程度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可以加重或减轻
刑罚的情节等等。倘若犯罪所得金额巨大,或者对社会产生了严重的危害后果,亦或是犯罪嫌疑人具有预谋性、多次实施此类
犯罪行为等情况,都有可能被判定为情节严重,进而面临较为严厉的
刑事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
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