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
罪名,乃是指实施者出于
侵占他人财产之贪婪目的,对相关事实进行刻意掩饰或者捏造,从而使他人财务落入自身囊中的行径。由此可知,若有任何行为符合以上对此罪名的定义,便可被视为诈骗
犯罪。例如,以进行工程项目为借口向他人借款,倘若能在规定期限内如数归还,尽管其所述事实可能存在
虚假成分,但仍不能被认定为诈骗罪;
然而,若借款方故意拖延还款,甚至拒绝偿还,那么这种行为便构成了
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进而构成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