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暴力性犯罪,一直以来都被公众广泛认为其社会危害性极大,对于
公共安全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形成了严重的挑战和威胁。因此,在绝大多数情况之下,此类
犯罪行为将很难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与执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
取保候审的条件不仅仅局限于
犯罪情节较轻,刑期可能较短;更主要的考量因素为罪犯是否有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独立应用
附加刑;
同时,
刑事案件中的被告是否可能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的
刑罚,并且其行为并未对社会造成明显的危害。
然而,针对每一个具体的案件,是否能够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仍然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判断,这一职责主要由
司法机关来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