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驾驶员存在酗酒、无照或未按规定进行行驶证和
驾驶证年审等
违法行为时,任何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均不予理赔。
2.地震灾害属于
不可抗力因素,因此在此情况下造成的任何
财产损失或
人身伤害,保险公司均不承担
赔偿责任。
3.精神层面的创伤及由此产生的费用,保险公司亦不会给予理赔。
4.在车辆修复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间接
经济损失,例如维修期间的租车费用或
上下班交通费用,均不在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之内。
5.因发动机进水而引起的发动机损毁的
赔偿请求将无法得到支持。
6.轮胎爆破引发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同样不会予以理赔。
7.若被保险车辆上的物品意外撞击他人或其他物体,导致他人受伤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也不会对此类事件进行赔偿。
8.未经保险公司
定损确认,擅自对车辆进行修理的,保险公司将拒绝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
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
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