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票据追索权是三年还是五年
票据追索权行使期限并非三年也非五年。持票人对前手的首次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行使而消灭。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内不行使而消灭。
需要说明,持票人对票据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二、票据追索权行使需满足哪些条件
票据追索权行使分为到期追索和期前追索,条件不同。
到期追索条件为:票据到期被拒绝付款。当票据到期,持票人提示付款,付款人拒绝支付票款,持票人可行使追索权。
期前追索需满足以下情形之一:汇票被拒绝承兑;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或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
此外,行使票据追索权,持票人需在法定期限内提示承兑或提示付款,并取得拒绝证明或退票理由书等,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
三、票据追索权行使期限是多久
票据追索权行使期限因票据类型和追索对象而异。持票人对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需注意,该期限为除斥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期限届满,持票人将丧失票据追索权,但仍可依据基础民事法律关系主张权利。
当探讨票据追索权是三年还是五年时,除了这一关键时效问题,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比如票据追索权行使的条件,只有在票据到期被拒绝付款、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等法定情形下,持票人才能行使追索权。另外,票据追索的对象也有规定,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若你对票据追索权的时效计算、行使条件以及追索对象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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