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请注意,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
女职工在怀孕满七个月(包括第七个月)后,应享有每日工间休息一小时的权益,该时间计入正常的工作日内,且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及
加班加点的工作任务;对于需站立进行工作的女职工而言,工作场所应配备相应的工间休息座椅,以保障她们的休息质量。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