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相关的律法条款规范下,关于
酒后驾车、危及
公共安全等违反
刑法的行为,
法定刑罚较重者往往落实为
拘役之制裁,并且与此相伴的还有
罚金的支付。针对拘役的罪犯所受刑期的长短,依案情的严重性和整体情况而定,可在一个月以上至六个月以下之间浮动,具体的服刑期限需根据
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整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精准的把握。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只要
机动车驾驶员在每一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超过80毫克,不论其行为的恶劣程度或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如何,均应以
危险驾驶罪为依据,给予严厉的
刑事处罚。对于那些因醉酒而
驾驶机动车的人而言,无论其
违法行为是否已达到极端严重的程度,抑或是是否已经导致不可逆转的严重后果,他们至少应当按照危险驾驶罪的标准来进行定罪和
处罚。对于此类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采取
强制措施,直至
当事人恢复清醒状态,同时
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其
刑事责任。更为关键的是,这些人在未来的五年内,将无法再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此处所提及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实质上即是依照危险驾驶罪的标准来进行定罪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
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
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