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
死缓并非必然意味着罪犯不必承受死亡之灾。当被告人被判决
死刑缓期执行时,若在此期间内其故意实施严重
犯罪行为且情节恶劣者,应向最高人
民法院提交申请并经核准后方可
执行死刑。由此可见,死缓罪犯唯有在秉持真诚悔过、不再犯错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免于一死。
《
刑法》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
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
徒刑;如果确有
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
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
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
抢劫、
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
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
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
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
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