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取保候审期间,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需在严格遵循一系列特定条款的基础上,方能继续享有正常的日常生活及职业活动。他们必须随时接受
传唤并及时出庭,同时不得擅
自离开所居住的地区或被指定的监管范围,以确保不会对案件的调查、
起诉或审理造成任何不利影响。若经批准,他们亦可处理一些个人事务,例如归还所借用的物品等。
《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
证人或者交纳
保证金。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重复适用保证人
保证和保证金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