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出取保候审请求时,必需准备以下几项关键材料:
首先,要提交一份详尽清晰的
取保候审申请书,其中必须明确记载申请人和被
羁押人员的个人资料、申请的具体事宜以及所依据的法律条款;
其次,提供被羁押人员的
身份证明文件,如有效身份证副本等;
再次,保
证人需要提供其身份证明和财务状况证明,以确保他们具备足够的经济实力来承担
担保责任;
此外,还需提供与案件有关的
证据材料或者辩护意见,这些材料可以证明被羁押人员可能会面临较轻的
刑罚甚至是
无罪释放的可能性;
最后,如果聘请了律师协助处理此案,则需要提供
法律服务合同或
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律师的
代理权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