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猥亵
犯罪案件的审判流程可大致在四至五个月之内完成。但若涉及到较为复杂的情节或案件,则可能会需要更长的审理周期,甚至长达一年乃至更久。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
猥亵行为可以分别被归类为“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和“猥亵儿童罪”两种类型进行查处与惩治。凡以
暴力、
胁迫或是其它手段对他人实施强制性猥亵及暴露其身体部位等具有侵犯性的行为、以及严重侵犯妇女尊严的行为均应受到
法律制裁。此类
犯罪行为将面临至少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短期监禁的
刑罚;倘若情节更为恶劣且触犯多人(如聚众)或在公众场合下公然实施上述
违法行为者,则将面临更为严厉的
刑事追责,即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惩罚。对于涉及到
未成年人的猥亵行为,法律规定将按照前述条款中的规定予以
从重处罚。
《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
逮捕的,应当在
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
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