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暴力攻击教师的行为是否构成
寻衅滋事罪,主要视乎该行为的具体情节及所带来的后果。寻衅滋事罪往往涉及对
公共秩序的破坏,若此种行为对校园秩序形成了严重干扰或在社会上引发恶劣反响,那么司法机构便有可能以本项
罪名进行严肃处理。
然而,实际中更为普遍的现象是,此类行为会被判定为违反《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或者触犯《
刑法》中其他具体条文,比如故意
伤害罪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对于寻衅滋事罪的规定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一)随意
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