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帮信”罪中涉及到数百万元流水以及近10,000元利润问题的判处
刑罚,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一般的
量刑幅度为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处以
罚金。在这里需要特别解释一下,所谓的“帮信”罪实际上指的是“提供银行卡给他人从事
网络犯罪活动”这一行为。该
罪名的认定依据主要在于
犯罪分子是否存在故意协助他人进行信息网络
犯罪活动,而衡量此类
犯罪行为是否成功往往又具有重要意义。在实际量刑时,需要警惕的是,以被查证的所有“帮信”活动中所产生并汇入其
信用卡的资金总额来计算犯罪数额。同样,当证明其中有些流水并非真实的货币收付款性质时,应允许予以回溯剔除。
然而,必须明确指出,“帮信”罪并不属于数量犯范畴,因此犯罪数额仅用于计算量刑幅度和确定罚金标准,而不应作为唯一标准。若是此罪犯同时触犯了其他更严重的
刑事罪行,则将按照情节更为严重的那项罪名进行严厉审判和判决。
此外,倘若
犯罪嫌疑人能积极主动地返还
违法所得,那么在其审判过程中有可能获得轻判甚至有可能获得完全的
无罪释放。
《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