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之规定,开垦土地所享有的
使用权须全然归属开垦之人;
然而,
土地所有权则仍然归属于国家。若持有相应的使用权,便可按照程序办理种植
承包证。尽管开垦土地的所有权原本只属于开垦者个人,却还需与有关部门签订承包协议以确认权益。
同时,若出现土地占用情况,
赔偿金额将按照土地使用期间获得的实际收益予以计算,因此不同
土地赔偿额可能存在差异。对于农村
集体土地,只有经过签署
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后方能取得承包权限。如未能按照此流程进行操作,村集体有权利将你所开垦的山地收回。但在收回过程中,村集体需对你之前所支付的开垦成本或遭受的损失进行
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条开垦未利用的土地,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开垦的区域内,经依法批准后进行。禁止毁坏森林、草原开垦耕地,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破坏生态环境开垦、围垦的土地,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牧、还湖。
第七十四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
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对经依法批准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签订了家庭
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户新开垦土地,应按原土地承包关系进行
确权登记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