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地区,如果农民并未持有
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则他们通常无法享受到相应的
拆迁补偿权益。
然而,若该农民具备
拆迁范围内房屋的所有权或承包
土地经营权,那么他将有资格获取与此二者相关的补偿费用。在进行
征地拆迁时,我们会根据农民所持有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来给予货币形式的补偿。对于选择
产权调换方式进行安置的农民而言,则以其宅基地使用权证书中所记录的面积作为补偿标准。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
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
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
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