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处异地的被
保释候审者在
案件处理过程中,通常需要遵循以下严谨且规范的流程环节:
1.提交保释候审申请: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或其指定的
代理人、辩护律师均可向负责办案的
司法部门提交保释候审的申请。
2.审查与批准申请:当办案机关接到保释候审的申请后,会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查,一旦满足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将依法作出保释候审的决定。
3.交纳
保证金或提供
担保人:待办案机关同意保释候审后,被保释候审者需根据办案机关的具体要求,交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提供
符合条件的担保人。
4.执行保释候审:办案机关会将保释候审的决定书以及相关的法律文件送达到被保释候审者手中,同时也会明确告知他们在保释候审期间所必须遵守的相关规定。
5.接受监督与考察:在保释候审期间,被保释候审者需要接受公安机关的严格监督和考察。
6.结束保释候审:当保释候审的
期限届满或者案件处理完毕之后,被保释候审者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相关的手续,如退还保证金或者解除保释候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