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未满12周岁的孩童并不具备
刑事责任能力,因此不论他们实施何种行为,都无法构成
刑事犯罪,无需承担刑事责任,自然也无法被判处
刑事处罚。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可以运用其他方法辅助引导和教育他们纠正过错。
《
刑法》规定,未满十六周岁
未成年人盗窃,不负刑事责任,可以责令他的家长或者
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但根据《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条规定,学校对在校学习的未成年人有保护、教育的责任,派出所把未成年人盗窃的情况通知学校,是便于学校掌握情况,对症教育,符合法律规定。
《刑法》
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
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
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须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即使实施了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能成为
犯罪主体,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能力减弱者,其刑事责任也要相应地适当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