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
重犯,通常情况下是由于非法拘
禁行为所引发的严重恶果。这种恶果不仅仅局限于对被拘禁者生命安全构成威胁,还可能衍生出更多的状况,例如:造成被拘禁者死亡、
伤残、精神错乱或自杀等恶劣事件。在所述情形出现之后,涉案人员的
刑事法律责任将会相应地加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明确规定: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
侮辱情节的,
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
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
为索取
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