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犯罪辩护专题 > 非法拘禁罪结果加重犯情形有哪些

非法拘禁罪结果加重犯情形有哪些

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重犯,通常情况下是由于非法拘禁行为所引发的严重恶果。这种恶果不仅仅局限于对被拘禁者生命安全构成威胁,还可能衍生出更多的状况,例如:造成被拘禁者死亡、伤残、精神错乱或自杀等恶劣事件。在所述情形出现之后,涉案人员的刑事法律责任将会相应地加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明确规定: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最新修订:2024-07-1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