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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包和挂靠能同时处罚吗

若承建人员私自进行工程项目转包或将已中标的项目中的主要核心阶段工作分派给其他单位完成,抑或是被分派的分包商再将其所接手的任务再次委托给第三方实施的行为,该转包和再分包行为将被视为非法的,应受到相应的处罚。具体惩罚措施包括:罚没金额为转让,分包项目总价值的百分数在千分之五至千分之十之间。
此外,挂靠行为也将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例如:由挂靠方与被挂靠方签署的建筑施工协议将会被判定为无效;
同时,由于被挂靠的企业需要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负起连带责任,因此有可能导致其被吊销相关的资质证书。
另外,被挂靠方与挂靠方两者都有可能因为不法行为而必须面对刑事制裁。
建筑法》第二十四条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检索报告。
最新修订:2024-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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