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之规定,侵占罪乃是指
行为人出于
非法占有的意图,擅自将代为他人保管的财产或他人
遗失物、隐藏物据为己有,且涉及
数额较大,即使在被法律要求退还原主时依然坚决不归还或者上缴该财产的
违法行为。关于侵占罪的
刑罚标准,通常情况下,
犯罪者需承担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的
刑事责任。若
涉案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可能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
处罚。具体的
量刑结果将会依据
犯罪情节及涉案金额进行综合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