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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农村集体土地,乡镇哪个部门管理

针对农村地区的土地征收事宜,其主要负责部门为国土资源管理局。在开展此项行动之际,必须遵循严格的报批流程,获取省级政府的审批通过,并且全程需由村民委员会与政府征地协调办公窒密切协作并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协议以确保公平合理的补偿措施得以实施。本案中的相关前期筹备工作完成之后,县级及以上区域的地方人民政府方被允许提请启动土地征收程序。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最新修订:202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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