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明确的是,在
犯罪领域,包括强制
猥亵罪在内的多种罪行均包含了
犯罪中止的可能。若在
犯罪行为进行过程中,罪犯能自行终止其犯罪行为或是通过采取积极有效的预防手段阻止犯罪后果的发生,那么这种情况便可被定义为犯罪中止。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那些在犯罪过程中自行停止并未对社会
公共安全及财产等造成损伤的犯罪者,应当免于
刑事处罚;反之,若已造成了实际损害,则应适当减轻其
刑罚。以下从三个方面详细阐述强制猥亵罪中的犯罪中止:
首先,在强制猥亵罪的情境下,犯罪中止意味着罪犯本人主动停止了其犯罪行为或者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以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其次,强制猥亵罪的犯罪中止不仅可能出现在准备实施强奸的预备阶段,同样也有可能发生在已经开始实施强奸的过程之中;
最后,如果
犯罪嫌疑人在主观上认为自己仍有能力继续完成犯罪,但却主动且自愿地放弃了这一想法,那么这种情况也应该被认定为犯罪中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十四条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
处罚;
造成损害的,应当
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
侮辱罪】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
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