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条件下,
未满十八岁的
未成年人仍然需要面临
法律制裁,甚至会面临监禁惩罚:
首先,当一名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了
犯罪行为,他们就必须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而且,如果其所
犯罪行的情节较为严重,那么他将有可能被
判刑入狱;
其次,已满十四周岁但未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若涉嫌犯有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
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罪行,也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最后,已满十二周岁但未满十四周岁的青少年,若涉嫌犯有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罪,并导致他
人死亡或使用极其残忍的手段致使他人重伤且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极为恶劣,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后进行追诉,他们也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
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