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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到16周岁对哪些犯罪要负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在达到法定年龄之后,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这里,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其一是关于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按照我国现行刑法制度,此类人员自初次犯罪时起,应严格承担刑事责任,即我们称之为的“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其二是关于已满十四至十六周岁之间的未成年人。对于这个年龄段的个体来说,若实施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等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或者从事诸如贩卖毒品、纵火、爆炸或投放危害物质等极其恶劣的犯罪活动时,他们同样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此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
然而,并非所有该年龄阶段的人犯下了这些罪行者皆需承受刑事制裁,未涉及上述各项罪名的同类行为则可不受刑事追究。
再者,年龄不足十四岁的未成年人不论施行的是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无需接受刑事处罚,被视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最新修订:2024-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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