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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管货物是否构成侵占罪

物流行业中代收货款的服务并不构成侵占罪,这是因为这类行为本身具备了合法性依据。侵占罪乃是指一种出于非法占有目的,有人擅自将原本由他人托管的财务、遗忘物埋藏物非法据为已有,且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并且仍持抗拒态度拒绝归还给原主的犯罪行为。在此类罪行中,被侵犯的对象主要包括他人交付给自身保管的财物、遗忘物以及埋藏物三大类别
其中,所谓“他人交付给自身保管的财物”,即是指经过他人授权委托或按照契约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所进行的财物收藏与管理工作;
至于“他人的遗忘物”,则是指由于个人疏忽大意,本应携带离去但最终遗留在现场的财物;
最后,“埋藏物”则是指为了掩人耳目而深埋于地下的物品,例如埋藏在家宅院落中的金钱财富、埋葬在墓穴中的珍贵宝石等等。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最新修订: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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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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